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绿化养护管理招标公告(BDRW-Z-2017001)

一、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采取自愿形式,择优选用的方式。

二、资格要求

1、需为在京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需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三级及以上资质;

3、需具有从事绿化养护、植培三年(含)以上经验。具有高校绿地养护经验单位优先考虑(提供绿化养护合同等证明文件);

4、询价单位要有校园绿地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方案、养护队伍的配置、管理、养护技术指标的考核等;

5、绿化工程或养护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询价报价

询价报价:应包括学院所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即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缴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养护工具、药物、肥料、办公费、管理费等);

报价方式:按本要求规定以书面形式报价。

四、风险责任承诺

托管方必须对自身风险承担的后果,并对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作出明确承诺。

1、托管方工人在工作时间内所发生的工伤等意外事故,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托管方要按招标文件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协议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托管方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学院无关;

4、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托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正常运营,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五、项目内容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校区所有绿化区域,面积约为14500平方米。该面积仅作为报价和结算的参考数据,具体绿化面积、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以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实地勘测丈量为准。

六、托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肥料、药物、草花种子、绿化养护工具、材料、设备、设施(如喷水、修剪、锄草、治虫等必要机械设施)和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一切费用。

七、养护期限

绿化养护管理托管时间从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月2月28日,每年年终对当年度养护管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有权提前解除承包合同;若每年考核均为良好以上,学院可视情况续约一年。

八、项目管理要求

1、自觉服从学院的管理,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绿化养护不得影响或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院相关部门对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或指出托管人绿化养护工作的不足之处时,托管人须无条件按期执行和改进,直至达到合同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2、托管方应每半年向院方相关部门提供绿化养护方案,包括详细的时间段,养护内容、养护耗材、养护指标、人员安排等;

3、院方有重要活动或会议安排时,托管人必须无条件组织力量及时,全面做好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出效果、树形象,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4、托管人的从业人员须着装整齐、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操作;

5、托管方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养护人员,细化养护岗位。建立健全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日常养护记录;

6、托管人必须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加强高大树木养护作业时的安全保障。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托管方自行负责,一切地方矛盾由托管方自行协商解决;

7、养护期间由托管方全权负责养护员工的工资费用,托管方因自身原因造成或因工伤事故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托管方负全责;

8、协议期间托管方不得擅自转包,托管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院方绿化养护工作,按照协议的养护要求认真做好绿化养护工作,否则对托管方存在的问题,经院方指出后仍屡教不改的视为托管方违约,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九、绿化养护质量要求

1、绿化养护按《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 213 2003  中的一级养护标准执行,对树木、花卉及草坪进行精心养护、保持其良好的生长状况;

2、及时清理绿化带、草坪内的石块、垃圾、杂草,及时修剪乔木的枯枝、损伤树枝等。做到绿地内无杂草、垃圾、杂物、枯废树枝,绿地与道路、绿地色块之间分隔清晰;

3、根据气候变化及时对乔木、草坪、花卉、灌木进行浇水,且经常检查排灌情况,报纸无积水、无旱情,不得因涝、旱影响植物生长;

4、托管方应根据植物生长态势和学院绿化的实际要求,有计划的做好植被施肥和更换、补种工作,按照院方要求一年内不得少于两次总体性施肥及松土;

5、托管方每天应有足够的人员做好日常绿地巡查和养护工作,保证院方绿地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各类原栽树木保活率达到99%以上,其中名贵树木应达到100%,同时应保持树干挺直、新栽树须立支撑,有倾斜的树木应及时扶正;

6、托管方应及时修剪草坪,保持草坪平整,草坪高度不超过175px,割草每学期不少于3次,其中生长旺季每月为1次,同时,对草坪内的杂草、杂物必须及时拔除、清理,不影响草坪的景观效果;

7、托管方应认真做好植保工作,根据植物的特点,选择效果好,对植物无伤害的药物,药物防治必须要做到对校园空气,身体等不产生污染,不得对植物有药害现象,在防治水池沿岸树木花草病虫害时,应杜绝有剩余的有毒液体倒入水池;

8、遇到灾害性气候,托管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抗旱浇水、抗台护树、抗雪保树、抗寒保暖工作;

9、托管方应对灌木进行及时修剪,树木每年整枝抹芽各2次;合理调整,保证树木骨架均匀,树形圆整;色块和绿篱应勤修剪,保持平整,植物与花灌木的界线清晰、线条流畅,修剪时间应根据季节合理安全,同时充分利用绿地喷灌设施进行日常的叶面净化工作;

10、杂草清除,每年累计绿地除草6次以上,及时清除各种杂草,确保绿地无杂草,如使用化学除草剂必须保证园林植物、水体、土质的安全,无污染、无危害;

11、院方绿化日常零星增补调整苗木,由托管方负责(招标方绿化工程除外);

12、托管方应配合招标方做好养护管理的资料档案工作及配合招标方做好校园的园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3、养护质量的日常监督、考核有招标方负责,院方根据绿化养护的有关规定对托管方的养护活动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对托管方的绿化养护或进行检查考评。发现托管方未达到养护质量要求,每发现一次扣违约金100—300元;对因托管方养护失职而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由托管方赔偿,赔偿从承包款中扣除;

14、养护期间因托管方管理不善、养护不当造成植物死亡或设施损坏,托管方应将其恢复原貌、修整和赔偿,所有费用由托管方全额承担。

十、报价文件组成

1、响应单位名称、采购项目编号(BDRW-Z-2017001);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满足招标文件第二条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文件;

4、单位法人授权书;

5、针对本项目编写的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质量承诺、企业概况、典型项目介绍等;

6、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报价需包括人工工资、设施维护、药品肥料材料费、管理费等,须加盖公司公章);

7、其他服务承诺等;

以上报价组成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十一、其它要求及说明:

1、付款方式:养护费每个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每个季度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5%;

2、现场勘察要求:

(1)响应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现有的能使响应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响应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人工、机械、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药品肥料、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4、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符合采购要求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优先考虑为成交供应商;

5、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

6、请响应单位于2017年2月23日 12:00 之前将响应报价的组成文件盖章密封送至我院综合办;

具体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兴工业开发区金苑路24号6号楼6107室;

联系电话:010-6127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