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2023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春季)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春季)的通知》、《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经过自主报名、学院评审等环节 ,“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春季)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1901210558杨正宇
2001210747凌淑媛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14日(周三)至12月16日(周五)。在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在12月16日16:00前提供相关材料实名发邮件至 szcp@ss.pku.edu.cn,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