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情况公示

各位老师、同学: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学院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组现已完成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现将各专业领域的素质综合测评前10%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3922日—926日)。

如对测评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6日16:00前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至研发楼110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异议申请实名发至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组邮箱: szcp@ss.pk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本学年评奖评优情况,请待评审委员会陆续公布。)

相关文件列表

下载该文件附件1:2022-2023素质综合测评(前10%)公示.pdf138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