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手续全攻略

 

 

一、就业手续流程图

二、就业材料申领

1.就业推荐表

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正式书面材料,包含毕业生个人信息、奖惩情况、社会实践等,学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表内信息。就业推荐表需由毕业生所在院系、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方为有效。毕业生领取就业推荐表前需在学校就业系统进行申请,院系审核相应条件后发放,每人一份,一人一号。

2.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由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是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对签约的三方均具有约束力。对毕业生来说,是承诺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同意盖章后,意味着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对高校来说,是承诺办理学生的离校就业手续,如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毕业生领取三方前需在学校就业系统进行申请,院系审核相应条件后发放,每人一份,一人一号,学院、就业中心盖章前毕业生应先在就业系统填报毕业去向。

三、就业系统填报

打开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scc.pku.edu.cn,点击右上角“学生登录”按键,统一认证登录个人账号,进入系统后点击右上角“手续办理”,根据个人就业进程完成系统填报。

完善个人信息:补充联系方式、政治面貌等。务必核对生源地信息,需要精确到区/县一级。

填报毕业去向:点击“毕业去向登记”按键,按照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毕业去向并提交,院系需审核。

毕业去向分类:毕业去向分为就业、升学、未就业。具体如下:

  1.就业

分为签就业协议、签劳动合同、博士后入站、科研助理、管理助理、自主创业、其他录用形式就业、自由职业、应征义务兵、回原单位就业等类型。

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1)与就业单位签订省级就业部门统一制定的就业协议书,且盖有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或单位行政公章(2)具有人事调配权限的单位出具的接收毕业生及其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团组织关系等的录用接收函(3)部队招收士官或文职人员(4)医学规培生(5)国际组织任职(6)出国、出境就业等。

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科研助理、管理助理就业:指被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聘用作为博士后、科研辅助研究、实验技术、技术经理人、学术助理、财务助理等,包含以下两种情况:(1)科研助理、管理助理(2)博士后入站。

应征义务兵:应征义务兵。

国家基层项目:1)国家特岗教师(2)三支一扶(3)西部计划(4)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地方基层项目:1)地方特岗教师(2)地方选调生(3)农技特岗(4)乡村教师(6)其它

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用人单位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仅提供聘用证明、工资收入流水等证明材料。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包含以下四种情况:(1)创立公司(2)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当中(3)个体工商户创业(4)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如开设网店等。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全媒体运营工作者、电子竞技工作者等。

回原单位就业: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回原定向、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2.升学

分为升学、出国境留学两种类型。

升学:升学分为(1)研究生(2)第二学士学位,升学的毕业生户档转到录取院校,户档信息可咨询录取的学校或者院系(3)专科升普通本科。

出国出境:毕业生出国、出境深造户档需要转回生源地或者其他托管地。

  3.待就业、拟升学

分为待就业、拟国内升学、拟出国(境)、暂不就业四种类型。

待就业:1)求职中:正在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2)签约中:已确定就业意向,准备正式签订协议或和合同(3)拟参加公招考试:准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4)拟创业:准备创业,尚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拟创立的实体商未开始实际运营(5)拟应征入伍:准备应征入伍,尚未被批准(6)就业见习:参与未就业见习项目。

不就业拟升学:准备升学考试,暂不就业。

其他暂不就业:1)暂不就业:暂时不想就业等无就业意愿的毕业生(2)拟出国出境:准备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