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相关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21
各位老师、同学: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其中学业学术共占60%(学习成绩占50%,科研情况占10%),个人总结、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共占40%,同时结合学苑内表现情况,学院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组现已完成2025—2026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现将本次素质综合测评工作中,2025级各专业领域的前20%同学,以及高年级自行申报有重大科研成果或其他特殊贡献的前20%同学进行公示,请见附件(共两页,按学号排序),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6年9月21日17:00—9月24日17:00)。
如对测评名单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至研发楼110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异议申请书实名发至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组邮箱:szcp@ss.pk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关于国家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学金、各类校级奖励的初评情况,请待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要求陆续公布,请同学们耐心等待。)
相关附件: